1. 本党的名称是中国民宪党,目标是实现中国的自由、民主和宪政。
2. 本党以《08宪章》、《世界人权宣言》、罗尔斯的《正义论》思想为基础。
3. 本党的精神领袖是孙中山和刘晓波。
4. 本党最基本的政治信条是如下的“自由和平等”原则:
(4.1) 每人都有同等的权利,去追求基本的自由(基本自由);
(4.2) 社会资源的不平等,基于以下原则进行安排:
(a) 对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(基本权利);
(b) 参与职位与工作的机会,对所有人对等开放(机会平等)。
5. 本党对基本的自由、平等和权利的解释:
(5.1) 基本自由:言论自由、宗教自由、结社自由、迁徙自由、和平集会自由;
(5.2) 基本平等:法律平等、政治平等(投票权平等)、机会平等;
(5.3) 基本权利:私人财产权、合法程序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6. 本党对民主的解释:
(6.1) 本党坚持代议民主制:以不记名、平等的投票,依竞争性的程序,由人民定期选出的民意代表行使决策权,其权力受宪法的管制,以保护少数派的自由和权利;从而反对“多数人暴政”和“极权统治”;
(6.2) 本党支持多元主义:政治多元(多党竞争)、文化多元、宗教多元、地区多元;
(6.3)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地方,实行充分自治或高度自治,保持他们特有的宗教、语言等地方特色。
7. 本党坚持联邦制:是基于地理规模和区域多样性,为提高行政的效率和效益,且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和权益。
8. 本党对宪政的解释是:
(8.1) 宪法的内容应包含以上的第5、6、7条款,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实施,以保障公民基本的自由和权利;按分权制衡,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政府行为,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;
(8.2) 法院、文官系统和军队,不得忠于任何政党和个人,以保持政治独立。
9. 本党对经济的解释:认为自由市场经济应与社会福利、环境保护相平衡:
(9.1) 发展公平竞争的自由市场经济,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参与市场;
(9.2) 建立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制,使国民在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住房、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;优先保障儿童、妇女的基本权益;
(9.3) 建立环境保护机制,由独立机构监测环境;发挥民间社团的监督作用。
10. 本党追求正义转型,追求真相和正义:
(10.1) 释放政治犯和良心犯,并给予国家赔偿(或救助);
(10.2) 建立真相与和解委员会、人权博物馆,以免历史再重演;
(10.3) 因服从政治指令而严重侵犯人权,但已向真相委员会讲出真相的犯罪者,实施大赦;
(10.4) 与其他各国政府合作,追回流向海外的非法资金,用于救助受害者、治理各种环境污染等。
2013-3-25,原文发表于博讯网站:https://www.boxun.com/news/gb/party/2013/03/20130325231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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