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宪党党章(草案)
0. 总纲
(0.1) 本党协助其他民主党派,团结关心人权者、受害者,联合开明的中共党员;尽早建立中国民主大平台,胜利召开全国制宪大会,以实现中国的自由、民主和宪政;
(0.2) 本党的基本理念:和平理性、非暴力原则和公民不合作等;
(0.3) 本党的主要目标:在大陆党禁时(简称党禁),宣传自由和民主、发展党员、党群(详见本党章:第5.3条);
(0.4) 本党的基本方针:稳打、稳扎,不冒进,不后退,争取每一个有利细节的累加,积极迎接自由和民主。
1. 精神领袖
1.1 孙中山和刘晓波是本党当然的精神领袖;
1.2 (曾)为本党党员的,不能被任何党派设为精神领袖。
2. 党员申请
(2.1) 年满17周岁,具有(有过)中国国籍的人士,认同四项基本主张(言论自由、宗教自由、结社自由、司法独立),遵守本党党章,均可申请入党;
(2.3)
精神党员:党禁时,认同四项基本主张,又不方便申请的,可将已填写的申请书和参加的民主运动,发到自己的gmail邮箱;解除党禁后,可再正式登记,党龄从gmail邮箱中《申请书》的日期确认;精神党员在党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(2.4) 多重党籍:党员可有多重党籍。
3. 党员义务
(3.1) 宣传自由、民主、宪政和翻墙工具;
(3.2) 互助与关爱:与他人互助,关爱良心犯、体制受害者及其家属,家有儿童的优先。
4. 党员权利:党员有通常意义上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发言权等,详情另订。
5. 党组织
(5.1) 有关地方党部组织和党中央组织各机构,详情另订;
(5.2) 临时党中央暂时由党主席、党副主席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、监事会会长组成;
(5.3) 党禁时,本党决定成立有特色的组织:党群与党团,以满足党组织的安全、效率、稳定和灵活;(详见《创建党群、组建党团纲要(暂行)》)
a) 由2-7个党员组成党群,党群应是纪律严密、有特定功能、有效率的;
b) 由2-3个党群组成党团,党团应是松散、创新、互助的。
6. 表扬
(6.1) 为党做出贡献的党员、党群,将给予表扬,分勇士、先进、优秀;
(6.2) 党禁时,对党群、党团暂不做表扬;
(6.3) 为中国的人权和为党不幸做出牺牲的党员,追封为烈士。
7. 党员纪律
(7.1) 对其他民主党派和社团要礼貌和容让,一般不与五毛胡搅蛮缠;
(7.2) 党禁时,原则上不公开党员身份;
(7.3) 党员一律平等;不因以民族、宗教、职业等歧视其他党员;
(7.4) 党的重大消息、重大命令,以党的facebook网页“中国民宪党”为基准;
(7.5) 党员(组织)应爱护其他党员(组织)的基本权益;
8. 党员退党
(8.1) 正式党员(非精神党员)有退党自由,以书面向所属的党组织申请;
(8.2) 严重违反党纲、党章的,属自动退党;党员(自动)退党后,其后的活动与本党无关;
(8.3) (自动)退党3年后,又想重新加入本党的,应由4名党员作介绍人,重新填写入党申请书,等待党组织批准。
9. 经费:暂不缴纳党费。
10. 党徽党旗:详情另订。
11. 入党宣读:
为了保护我们的家园,我自愿加入民宪党,以实现中国的人权、自由、民主和宪政。
Facebook网页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cdcparty
E-mail: cdcparty18@gmail.com
2013.3.22, 原文发于中国民宪党党纲(草案),
https://www.boxun.com/news/gb/party/2013/03/201303222306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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