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:对中共重判独立记者高瑜的谴责与声明
2015年4月17日, 71岁的高瑜,被北京法院判为7年,剥夺政治权利1年。
法院宣判当天,中共政府驱赶外国记者、拒绝各外国使节、人权组织代表和各地访民到法院旁听。
高瑜的两名律师未能与高瑜接触,以向法院质疑证据不足如何控罪的理由,法院拒不接受,也没有任何解释。
这是开“历史倒车”,举世哗然。
无国界记者、国际记者联会、保护记者委员会、特赦国际、香港人权组织、德国之声、美国笔会中心、人权观察、欧盟、美国国务院等,一致谴责中共当局的闭门审判,破坏公正的司法程序,不遵守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。
习近平先生即将访美,我们希望中共当局立即获释高瑜,有利于改善习近平的国际形象。
新闻自由、公正的司法程序,可保障资讯流通和基本人权,不仅直接关系到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、发展中国大城市为国际金融中心,也直接关系到世界各国的经济利益。
中国民主党海外委员会,对中共政府以“莫须有”的罪名,重判患高血压、心绞痛老人高瑜,还株连家人,严重打压新闻自由,制造中国噩梦,表示强烈的愤慨,特发表声援和声明:
(1) 支持“无国界记者”,公布系列来自中共内部的机密文件,同时国际社会必须实施制裁,而停止因经济原因,对习近平采取姑息政策。
(2) 支持德国之声,中断和中共央视的文化领域技术合作的谈判。
(3) 支持美国笔会,持续关注此案,以确保中共的国际合作伙伴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。
因此,我们也呼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、各国际非政府人权组织、各国政府,敦促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高瑜老人,停止打压公益律师、网络活动家、记者、宗教领袖等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,采取切实的行动:
(1) 不改善人权,先冻结赃款:在中共政府向美、加、澳等追讨4万亿美元以上的赃款时,先冻结赃款,如果中共政府不改善人权,免谈归还;
(2) 限制人权恶棍入境:限制迫害高瑜等的法官及其家属入境。
(3) 经济与人权挂钩:在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时,希望能更多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,如加入中共政府主导的亚洲投资银行。
毕竟,自由不可分割,人权没有疆界。
附录:高瑜简介―――黑夜中的一颗亮星
高瑜(1944年-)生于重庆,记者、报刊与网络专栏作家,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语言文学系文艺理论专业,曾在中新社工作,1989年担任《经济学周报》副总编,不久该报被停刊。
1989年6月3日-1990年8月28日,高瑜被捕入狱。
1993年10月2日,再次被捕,1994年11月9日,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“泄露国家机密罪”判处6年。
2014年2月,中共政府将高瑜和儿子秘密逮捕,
2014年5月8日,北京当局指责高瑜,将一份非法获取的“七不讲”文件,提供给境外网站《明镜》,并以高瑜儿子为要挟,逼迫高瑜在央视公开认罪。其后,她向律师表明当时受压所致,她坚持自己无罪。
2015年4月17日遭判7年。
高瑜所获奖项如下:
1995年5月,获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在法国巴黎颁发的“自由金笔奖”。
1995年11月,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“新闻勇气奖”。
1997年,获记者无国界新闻奖。
2000年,获日内瓦颁发的全球20世纪的新闻自由英雄奖。
2006年6月,第二次获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颁发的“新闻勇气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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